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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朱衣

除非你很喜歡玩愛情遊戲,戀人一個接著一個換,以隨時保持愛情的新鮮感。否則你總是會想著要有一份穩定的戀情,也同時能保持愛情的鮮度。

度過初戀的玫瑰色時期之後,每個人都會被這些問題所困擾住:原來的新鮮感消失了,原本互相尊重的心情不見了,懷疑、猜忌代替了彼此的愛,甚至你會懷疑當初怎麼會愛上這樣一個人?

在這世上,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因此人與人的相處本來就不容易,更何況是男女之間的相處。要能做長長久久的伴侶,學習一點婚姻生活的技巧與原則是很有必要的。廣義的來說,所謂婚姻生活的技巧也就是人與人相處的一些基本技巧:關心對方的感受,彼此尊重,一起學習,一起成長,共同分享生活中的甘與苦。

這些我們在高中時代可能就學會的技巧,運用在婚姻生活中卻常常變得奇形怪狀。有時候我們會抱怨對方為什麼不體貼我?光要我來體貼?為什麼都是我在付出,對方卻可以自私自利?如果你只能從自己的角度來思考,顯然你不會找到答案的。只有當你從對方的立場來思考時,或許你才能揣摩出一二!

更悲哀的是,我們常常把伴侶看做是「自己人」,換句話說,自己人就不必客氣,做什麼都是理所當然,甚至連受氣都是應該的。用這樣的心態來對待「自己人」,那麼「自己人」寧可做「外人」了,不是嗎?

愛情婚姻生活中有許多討論不完的話題,或許不一定都能找到解答,但只要你願意珍惜兩人相處的時光,努力珍惜這難得的福分,你就能從婚姻中學到寶貴的人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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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察卡爾森

身為一個伴侶,在一種彼此承諾的關係當中,是人生最偉大的寶藏之一。關鍵在這樣的關係必須是美好的。用不著掩飾,身為伴侶真的就是天賜良緣。伴侶關係提供了愛、同伴、友誼、家庭與安全感的機會。但是,不論你們之間的關係有多美好,多多少少總是會出現一些壓力。事實上,兩個人要在一起,先天上就會出現一些問題──妥協,原諒,接納不同的觀點,犧牲,都是必要的。有時候你們會意見不合,或是有不同的期望、需要與渴望。你們可能有不同的目標與輕重緩急,還得處理彼此的問題與情緒。

在兩性關係中,通常會出現自我防禦或是一些負面的行為,結果把愛驅逐了。警覺到這樣的一個傾向──及我們思想的威力──就是促進雙方愛情的神奇魔法。那會幫助我們排除某些可能會在彼此關係中造成負面影響的壞習慣。

我建議你可以一個人閱讀這本書,也可以跟伴侶一塊閱讀。不論是那一種方法,我猜想你都會學到很有幫助的策略。

我跟妻子,克瑞絲之間的關係是我生命中極為重要的一部份。我們兩人都承諾,要盡全力維繫品質良好的兩性關係。書中許多的點子都在我們心中引起共鳴,希望對你們也有同樣的作用。

感謝你承諾要保持品質良好的兩性關係。希望這本書對你跟你的伴侶都能產生巨大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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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開成簇,水聚為川,

   依舊是寂寞。

   唯有在花與水交映的刹那,

   花因水而清麗,

   水因花而澄淨了。

   人生大抵也是如此。

   即是到最後,

   花謝水枯,卻不肯忘記,

   那一場初初的緣起。

 

摘錄自: 張曼娟 【緣起不滅】

看到這篇心情, 這是我心裡第一個反應, 也許是不管碰到任何不愉快的事情, 自己心中仍往好處想的傾向, 希望緣起不滅, 而不是緣份已盡!

若人真能以佛家:人生無常,平常喜樂看待之的態度, 面對人生各種過程與風貌, 不強求但盡己守份, 既使人生走到最心灰意冷的時刻, 仍不肯忘記, 那一場初初的緣起!

緣起的力量是多麼大呀!

 

附上[緣起不滅]中摘錄的原文, 再回味一下 :

 

緣起不滅

確切的愛戀,是深刻艱難的一生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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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 【談戀愛,其實只是想找一個人,一起分享我的怯懦】(by達利)

本文引述自 : http://blog.ylib.com/newbooks/Archives/2007/01/16/1982


遠流書蟲 在 YLib Blog 發表於 18:42:19

談戀愛,說穿了,可能沒什麼特定的目的吧?

也許「結婚」是個常見的談戀愛前題;但結婚的目的無論是想符合社會標準還是傳宗接代,似乎不談戀愛也辦得到── 也就是說,不談戀愛,也能結婚呀。或者兩個人可能以歡愉的肉體享樂為目標來談戀愛;但這功能就更生物性了,沒啥愛不愛的問題,純粹是本能發洩而已啊。所以,「談戀愛」時所想要的,可能就是「愛/被愛」的那種感覺而已吧。

但,如果只是為了追求這種感覺,我們為什麼又老是覺得:談戀愛必須以「專一」為某種判定標準呢?

想想,世界上有那麼多男人女人,同他們在一起有那麼多不同的感覺,想要盡情地愛人與被愛,不是應該多多嚐試才對嗎?

《擁有太多愛情的男人》一書主角,思考邏輯就大約像這樣。

這個故事的主角是個以講述「末世論」為業的演說家,但卻不在宗教當中尋找救贖,反倒選擇窩在兩名不同女子所提供的不同愛情氛圍當中。瞧瞧他在第 26 頁中怎麼說?「... 我由衷推薦別人也和兩個女人戀愛,那就像在世界上有兩個奇妙的停泊港口。你會飽餐愛情,而這正是我所需要的。愛上兩個女人,既非傷風敗俗,亦不下流,更不是性慾強烈或好色。相反地,這種行徑完全正常...」除此之外,他當然也認為每位女性都應該擁有兩個男人,如此一來,「才能對抗我們可憐的生活」。

但隨著年歲漸長,他開始幻想:自己可能有一天得躺進醫院,而兩個不知對方存在的女人會同時來探望他;再加上他的身體開始出現一些不舒服的症狀,於是主角不得不開始思考:自己究竟應該同哪個女人繼續下去?

《擁有太多愛情的男人》作者是德國的威廉‧格納齊諾,他的前一本中譯作品《一把雨傘給這天用》描述一個替鞋廠測試新鞋、走遍都市的男子,以他不停地喃喃自語,帶出人生的美麗與荒唐;而在《擁有太多愛情的男人》裡,格納齊諾則藉一名五十多歲的男子之口,敘述一種在將老之時對愛情的種種觀察:不同的對象,有不同的美好之處,也有不同的煩人困擾,每當自己覺得已經決定要如何選擇時,總有某種因由讓自己重新考慮,時間之流泊泊經過,無所適從的,仍舊無所適從。這個問題真的那麼難嗎?主角自問,然後他想,或許,「我只想讓至少一個人認同、並分享我的退卻」。

是的。在將老之時,回顧愛情,或許我們覺得真正難的,不是有個人陪在自己身旁歡笑做樂,而是有個人能夠讓我們不安但甘願地顯現自己的怯懦 ──因為我們知道這個人能夠包容,能夠懂。

談戀愛,說穿了,可能只是想找一個人,一起分享怯懦罷?

或許你已經找著了這麼一個伴侶,或許你還在尋覓。但,翻開《擁有太多愛情的男人》,在許多看來無關緊要的日常劇情當中,或許,你也會瞥見自己的曾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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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詩萍,47歲,台灣大學政治研究所畢業

因為你,我的人生顯出意義;因為你,我灰暗的生命亮出色彩;……因為你,我原來並不是過去那樣,或現在這樣的自己,我可以有『新』生命

 蔡詩萍說,現在的30世代背負的社會壓力比較輕,可以有很多選擇,可以有很多自我,甚至青春期都可以拉長到30歲,所以30世代要找出心中不變的價值觀是什麼,才能在瞬息萬變的世界中,找到自己的立足點。

 現在問《聯合晚報》總主筆蔡詩萍生命中的第一是什麼?答案應該就是他的甜蜜小家庭,特別是才呱呱落地的新生兒。 對照到十幾年前蔡詩萍在30歲時有感而發地出了一本散文集《三十男人手記》,書中對家庭與婚姻充滿了質疑與不確定,現在已過40不惑,又在三年前組成了家庭的他,應該感到命運的不可思議吧!

 很多人都說蔡詩萍變了,包括他長期共事的老同事,都嘖嘖稱奇地表示,現在的蔡詩萍,渾身上下都充滿了居家男人的味道,迥然有別於當年「文壇第一美男子」的形象。 倒不是時間改變了他, 47歲的蔡詩萍,身材依舊挺拔,依舊帥氣。然而他變得柔和而親切,他的美麗妻子,同時也是知名主播林書煒說:「現在他都會主動對母親與家人噓寒問暖,連他的弟弟都覺得以前嚴肅的大哥不見了。」

30歲時,只想執子之手 雖然蔡詩萍強調,晚婚是自然的結果,不過他也表示,年輕的時候確實對婚姻不抱任何期待,因為他是在傳統婚姻的家庭長大,從小到大看到的夫妻相處之道,往往陷入養兒育女以及面對柴米油鹽等日常瑣事的羈絆中,這樣的夫妻關係在他心中烙下很深的印痕。

如果社會沒有變化,或許他就會認命接受傳統婚姻的價值觀,然而,80年代開始,台灣經濟逐漸起飛,工商社會的時代來臨,許多傳統的價值觀都在逐漸瓦解與改變。回憶當時的自己,正處在一個十分困惑的年代,他不知道是要繼續固守傳統價值,還是要鼓起勇氣去嘗試新的變化,這使得而立之年的他,約會不斷,卻抗拒走入婚姻。 另一方面,由於很早就開始在文壇上嶄露頭角,在媒體界也晉升到重要位置,更主持一些受歡迎的節目,他的人生豐富而有太多的選擇,對於婚姻,究竟只要「執子之手」就好?還是選擇「與子偕老」?他的意願屬前者。 「那時候我對於身邊朋友結婚之後開始當爸爸,聚會時滿口都是爸爸經,覺得很不可思議,」蔡詩萍笑著說:「還在心裡警惕自己千萬不要變成那個樣子。」 但是人生難測,誰也不知道下一個階段的心境是如何?

 40歲時,決定與子偕老 如果30與40的自己能彼此對話的話,想必30歲的蔡詩萍應該會問現在47歲的蔡詩萍,究竟是什麼讓他在踏入40之後,反而對婚姻與家庭「不惑」了? 蔡詩萍說:「走到40這個階段後,開始對生命中自己必然要面對的情境不惑了。」 他覺得自己並不是一個多麼了不起的人,也承認某部分已經走到了極限,甚至享受這樣的極限,因為他接受了自己的優缺點。單身沒什麼不好,過去的生活自由自在,也很愜意;但是隨著年齡的增長,他也開始體悟到,生命中所經歷的一切,其實是需要與親密的人分享與分擔。 他在婚後所發表的一篇散文中「我的生命因你而豐富」這樣寫道:「因為你,我的人生顯出意義;因為你,我灰暗的生命亮出色彩;……因為你,我原來並不是過去那樣,或現在這樣的自己,我可以有『新』生命。」 有了這樣的體會,他開始把生命中的順序做了一個調整,願意改變自己以配合另一半的需要。 蔡詩萍坦承,現在兩個人的婚姻生活,在許多價值觀與生活方式上的確會有不同之處,更別提閱讀的喜好也大不同。他笑著說,太座的床邊放的多屬暢銷書籍,例如《達文西密碼》《蘇西的世界》這一類書籍,相反地,林書煒常常很驚奇地拿起他正在閱讀的書,像是晚清的詩詞散文、《三國志》,甚至《六祖壇經》等年代久遠的書,稀奇地問他為什麼會想看這一類的書。 不過,蔡詩萍很羨慕妻子與父母相處時自然而親密,不像他與自己的父母還是走傳統的路線,到現在父親有話對他說都還是透過母親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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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愛開始的時候...............

 

 ■ 我堅信爬山是浪漫的       ‧王文華

我寫愛情小說,主持愛情節目,常有人問我,浪漫是什麼?我堅信星期六晚上十點就睡覺是浪漫的,因為星期天一早要跟她去爬山。七點起床,平日擁擠的捷運沒人,好像是我家開的。坐到士林站,下來轉「小15」。「小15」,多麼可愛的名字!你怎麼能不愛它?坐上這種比休旅車稍大的公車,感覺像是坐娃娃車去踏青。 一大清早,上陽明山的路,搖著搖著就睡著。因為常睡過站,所以不敢坐在最後一排。每次都擠在司機後面,麻煩他到「冷水坑」叫我們。 下車後,天地開闊,揉揉眼睛,準備征服台北第一高峰。 雖說是台北第一高峰,其實也只有一一二○公尺。但我的女伴總是怕中年的我心臟病發作,頻頻要我在休息站暖身。上去十分鐘後,長滿青苔的台階變得很陡。不但喘,大腿還痠,走了幾十階就想休息,後悔為什麼不和她留在被窩裡玩遊戲。她的臉沾滿汗水,卻倔強地不擦。汗水是浪漫的,因為汗水不會騙人。當愛情的起點通常是夜店的濃妝,白天的汗水就更值得珍藏。 因為很喘,所以沒有餘力講話。彼此的陪伴,是還願意往上爬的唯一原因。快到山頂時,風越來越大。內衣都溼了,碰到背脊一陣冰涼。我遞給她一塊巧克力,補充血糖準備攻頂。她遞給我一個眼神,意思是不管在哪兒我都會等你。我士氣大振,最後幾百公尺,像狗一樣張嘴呼吸。登不登頂無所謂,我不用在每件事情上證明自己的意志力。硬撐著,只是想在山頂上跟她坐在一起。 山頂風大又無遮蔽,輕的人會被吹走。下坡時,我們彼此提醒對方蹲低。我把容易被風吹掉的棒球帽換成毛帽,她收起帽子綁個馬尾。一步一步,不著急。山裡氣候多變,冬雨一陣一陣。雨洗掉她的汗水,淋濕我的眼睛。我第一次體會到,「斜風細雨不須歸」的意境。 下坡路很輕鬆,我們互糗對方上坡時的蠢樣。我堅信狼狽是浪漫的。通常情侶都是在上床後才慢慢露出狼狽的一面,我認為一開始就狼狽,可以節省很多時間。 回到冷水坑才十一點。當城裡的朋友剛起床,我們已經過了一天。等車時,我累得坐在地上。她說:「想不想去秘魯爬山?」我說:「啊?」她說:「秘魯月亮大,夜晚的『的的喀喀湖』邊月光很亮。白天睡覺,晚上沿著湖走一整夜,不是很浪漫嗎?」在月光下走在南半球的湖邊,為此,三十小時的飛機又算什麼? 你上一次在月光下夜遊,是什麼時候? ◎刊載於2006年03月08日《聯合報》副刊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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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愛無能               ‧王文華

 我病了。

 還在上班時,接受採訪或參加活動,別人給我的頭銜是「博偉電影公司行銷經理」、「MTV電視台總經理」。去年開始不上班了,苦了要介紹我的人。於是我當過「知名作家」、「行銷達人」、「職場專家」、或「史丹佛MBA」。最近常被叫到的,是「愛情教主」。

 

「教主」?楊呈琳是教主,我只是怪叔叔。我如果不是我,而是一個不認識我的人,看到我這樣一個快40歲、還沒結婚、沒幾次戀愛經驗的男人被稱為「愛情教主」,一定會想:別鬧了! 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我跟「愛」這個字解下不解之緣。 其實我一開始並不是寫愛情的。高一時發表第一篇的文章,在,叫「飄落」,寫校門口一位賣茶葉蛋的孤苦老人。「生命飄落,我沒有買茶葉蛋,卻已嘗到苦果」。在那為賦新詞強說愁的年紀,我的愁比愛多。 像所有文藝青年,我去編校刊。像所有編校刊的人,大部分的文章都是用不同的筆名自己寫。那時對愛情不屑,崇拜的是羅大佑的長髮,和杜斯妥也夫斯基的《罪與罰》。對憂國憂民的我們來說,愛情很膚淺。寫愛情,甚至談戀愛的人,都在招搖撞騙。 這種想法延續到大學。上了大學,當然開始談戀愛了。但文學創作,還是要有嚴肅的主題。畢業那年,我得到聯合文學小說新人獎。得獎作品,講的是政治與暴力。 愛,跟性一樣,可以做,但不方便說。

 

真正寫愛情小說,是到美國念書以後。留學生活苦悶,對愛的渴望就更高。在台灣覺得是恐龍的女生,到那裡都當作寶。我看到在美國的華人,包括我在內,把愛,或性,當成化解鄉愁、對抗疏離感的工具。如果沒有家讓我們建立歸屬感,愛或性至少是中途的休息站。 於是我在短篇小說集《舊金山下雨了》中,寫了好幾篇愛情故事。那些故事沒有加州陽光的燦爛,充滿了傾盆大雨的悲歡。 但我真正被歸類成「愛情作家」,是2000年的《蛋白質女孩》。這本所謂的「愛情小說」,本質是反愛情的。因為它用冷嘲熱諷的筆法、尖酸刻薄的觀點,把都會上班族的愛,徹底地戲弄了一番。

 

 《蛋白質女孩》暢銷後,我變成「愛情專家」。變成「愛情專家」後,每個人都跟我「談」戀愛,但很少人愛上我。一位我追求過的女生告訴我:「《蛋白質女孩》把男女之間所有招術都拆穿了,你一定很有經驗。和你談戀愛,就像跟婦產科醫師做愛一樣,既沒安全感,也不好玩。」 大人冤枉啊!小的其實沒什麼經驗!《蛋白質女孩》寫的故事,大多是我觀察所得。我不是「愛情專家」,頂多只是一個「愛情記者」。 她當然不相信,男朋友沒做成,我勉強答應成為她的顧問。 她不相信,寫《蛋白質女孩》之前,我就不是情聖。寫了之後,也沒變成入定的老僧。

 

《蛋白質女孩》暢銷後,我談了一場戀愛。過程中,我犯了所有我在書中警告讀者的錯誤:太早跟對方說「我愛你」、太晚承認兩人不適合、天真地相信破鏡可以重圓,最後只是不斷地在原地轉圈。多少夜裡,我絕望地看著自己寫的書,希望從其中得到一點智慧。我的文筆,遠遠超越了我的行為。 《蛋白質女孩》之後,我又出了《61 x 57》、《倒數第二個女朋友》兩本愛情小說,書很暢銷,但我變得越來越小。漸漸的,「愛情專家」的頭銜遮蓋住我其他的身份,包括專業經理人。參加行銷演講,主持人介紹了我的學歷和工作,最後說他知道王文華還是因為《蛋白質女孩》。當我寫職場的文章,編輯會很客氣地告訴我:「王先生,您寫得很好,但可不可以再《蛋白質女孩》一點!」 「怎麼說?」我問。

 「可不可以壓韻?」 你千萬不要誤會,這不是埋怨,其實當「愛情專家」,有很多福利。首先是女人緣特好。我的女性朋友,半夜三更會來敲我的門,不是要跟我一夜情,而是來跟我交心。我披著棉被、揉著眼睛,卻還能以Ph. D的理論基礎,和電視名嘴的鋒利口氣,剖析她為什麼該離開那個男人。從我那「大江東去浪濤盡」的自信表情中,她絕對想不到,其實不久之前,我也跟她一樣驚惶失措,病急亂投醫。只是我不好意思去問另一位「愛情專家」,唯一能求助的只有好萊塢電影。

      當「愛情專家」的另一項福利是:還是有美女會把我的書和我的人混為一談,莫名其妙地愛上我。我當然不會告訴她,其實我沒有我寫的角色那麼瀟灑、浪漫。不過我也不會佔她的便宜,事後讓她發現我也不過如此而已。我不是專家,但至少知道:地基不穩的愛,最後兩個人都會被活埋。對於這類的美女我只好忍痛疏遠,像教授避誨師生戀,像黑夜慢慢送走白天。 這樣下來,轟轟烈烈的戀愛就少了。

 

       上個月我在上海上一個談話節目,主持人直接問我:「你對愛情很了解,卻到現在還沒結婚,是不是『愛無能』?」 三條線! 當時我聽到這三個字,覺得比「性無能」更要羞愧。你若說我「性無能」,我無所謂,畢竟沒人把我當超級種馬。但你說我「愛無能」,那我還當什麼愛情專家?這就好像是說電機系的教授不會用錄影機,美術系的系主任不會刷油漆。吾道一以貫之,愛情而已矣!若是愛無能,就不用混了! 但混不混這一行無所謂,是不是「愛無能」比較重要。

 

       從上海回來的飛機上,我把最近喜歡過的女子的名字寫在紙巾上,猛然發現:這幾年來我很少有「完整的愛」,只有零星的「愛的感覺」。 完整的愛你知道是什麼:一見鐘情、天天見面、一天打十次電話、看過每一部院線片、想要結婚、買房子、生小孩、一起變老。 零星的愛的感覺,是喜歡她的髮型、想摸她的脖子、愛聽她說某一個英文單字的聲音、著迷她生氣時擰眉頭的表情。如果時間靜止,我願意一直停留在她做那個表情的剎那。但時間是流動的,靜止畫面結束後,她要去出差,我要去錄影,而我們似乎都沒有,早早把下一次約會時間講好的決心。 老天!這不就是「愛無能」的徵兆嗎?明明有愛的感覺,卻沒有把它變成愛情的能力!就像天空是一片烏雲,卻連下一滴雨都不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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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imacy                                              王文華 
親密感

我最喜歡的英文字之一,是「Intimacy」。

「親密感」,比名或利,更難。有名、有利,甚至有好友、有配偶的人,未必有親密感。

我第一次學到「親密」這個字,是在電影《親密關係》。這部1983年的奧斯卡最佳影片,描述叛逆的女兒(黛博拉溫姬),不顧寡母(莎莉麥特琳)的反對而結婚生子,後來得了癌症,讓白髮人送黑髮人。母女雖然愛恨交織,但片名仍叫「Terms of Endearment」。「Endearment」是「Dear」的名詞,比「Dear」多了行動的決心。我把這個字記在日記中,希望有一天能當它的受詞。那天起,我學到親密未必有快樂的結局,但沒有親密,注定是悲劇。

第二次在電影中聽到「親密」這個字,是1996年的《征服情海》。湯姆克魯斯飾演紅牌運動員經紀人,交遊廣闊、人見人愛。然而當他被公司fire掉,所有的朋友瞬間消失。前女友批評他「Great at friendship. Bad at intimacy」(「很會做朋友,但從不敢和人交心」)。

我們身旁都有這種人(有時包括我自己):永遠脾氣好、愛熱鬧、講信用、夠朋友、言行過於得體、客氣到虛情假意。這種人一切完美,但你跟他就是有距離。他似乎包在保鮮膜中,吃力地悍衛著注定蒸發的水氣。彷彿穿著太空衣,遙遠地像星星。你當然不會討厭他,但也愛不下去。愛要激情,要賴皮。這種人付出感情,搞不好還跟你要收據。

我第三次在電影中體會到「親密」,是1997年的《心靈捕手》。羅賓威廉斯飾演的心理醫師問麥特戴蒙飾演的叛逆天才為什麼不和女友進一步交往,麥特戴蒙說:「幹嘛深交?她目前在我心中這麼完美,一旦深交,我看到了她的缺點,不就破壞了她那完美的形象!」羅賓威廉斯一針見血地回應:「其實你在乎的是自己的形象!你目前在她心中這麼完美,一旦深交,她看到了你的缺點,不就破壞了你那完美的形象!」

受了羅賓威廉斯的刺激,麥特戴蒙與女友深交。原本「完美」的關係迅速變成爭吵和粗暴。雖然血肉模糊、不堪入目,但看穿彼此的醜態後,他們找到了真正的親密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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